舞蹈世界清远市将举办第四届“北江之春”舞蹈大赛

清远市将举办第四届“北江之春”舞蹈大赛

  • 2007-04-04
  • 舞蹈啦
  • 清远日报

为了进一步繁荣我市舞蹈创作,提高我市舞蹈表演水平,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市委宣传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舞蹈家协会决定举办“清远市第四届‘北江之春’舞蹈大赛”。  大赛以“三个代表

    为了进一步繁荣我市舞蹈创作,提高我市舞蹈表演水平,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市委宣传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舞蹈家协会决定举办“清远市第四届‘北江之春’舞蹈大赛”。
  大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方针,要求弘扬主旋律,反映时代风貌和民族精神。参赛节目提倡题材、风格多样化,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参赛舞蹈可以是自己创作的作品,也可以是从外地学习得来的作品。自己创作的作品在比赛时给予加0.3分(10分制)。舞蹈表现形式不限,群舞、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成人舞、少儿舞等均可参赛。每个节目的表演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但不能少于5分钟。要求每个县(市、区)与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推荐2个舞蹈节目参赛。
  本次大赛按照推荐、选拔、总决赛的程序进行,请各参赛单位在今年4月30日前向市文联办公室报告参赛节目,并交作品的内容简介10份。今年5月上旬,由市文联、市舞协派出选拔组到各参赛单位选拔节目参加决赛。5月下旬,入选节目集中到市区进行决赛。决赛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本次大赛奖项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各若干名,并发给奖杯、证书和奖金。希望各单位及舞蹈爱好者踊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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