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世界女孩练舞摔成二级伤残 教师无培训资质被判刑

女孩练舞摔成二级伤残 教师无培训资质被判刑

  • 2012-02-21
  • 舞蹈啦
  • 彭城晚报

无培训资质的教师姜某因训练中过失,致8岁学生孙某脊髓受伤致残,近日,睢宁法院一审判姜某赔偿孙某近80万元。 孙某从2008年4月起就到姜某的舞蹈培训中心学习跳舞。2009年2月的一天,孙某在舞蹈培训中心学习舞

    无培训资质的教师姜某因训练中过失,致8岁学生孙某脊髓受伤致残,近日,睢宁法院一审判姜某赔偿孙某近80万元。

    孙某从2008年4月起就到姜某的舞蹈培训中心学习跳舞。2009年2月的一天,孙某在舞蹈培训中心学习舞蹈时摔倒,致使脊髓受损,入院治疗545天,医院诊断为急性脊髓炎。
  
  经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法医学鉴定,孙某脊髓病变系2009年2月外伤所致。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孙某的损伤构成二级伤残。后经了解,姜某开设的舞蹈培训中心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且姜某也没有取得教学资格。
  
  法院审理认为:姜某作为孙某舞蹈学习的培训者,在教学过程中应对孙某的人身安全负有保护责任。但姜某没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她进行舞蹈教学的场地及其他硬件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同时也未能举证证明她进行的舞蹈教学符合法定的或专业的舞蹈教学规程。故姜某存有主要过错,依法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孙某的监护人将孙某送到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机构进行舞蹈培训学习,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可以适当减轻姜某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认定姜某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孙某各项损失共计793636.12元。双方不服判决,均已提出上诉。(陈新颖 尊敬 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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